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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布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的公告

【字号:    】        时间:2021-06-18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以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对照“五看”标准,扎实推进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治成果予以公示:

一、自查自纠情况。一是有力动员部署。召开查纠整改阶段动员、推进部署会议 2次,动员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激发干警自查自纠内力,提升专项政治效果。二是做好谈心谈话。制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谈心谈话实施方案》,先后开展2轮谈心谈话,按照“八谈”和“五必谈”要求,共完成全员谈话136人次,完成率100%。三是开展全员自查。共开展2轮个人自查,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逐人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承诺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等确保全员填报、不漏一人。

二、组织查处情况。一是举报线索核查。向县纪委、县信访局发函查询举报线索,无相关举报线索。二是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3件涉黑案和6件涉恶案进行倒查,发现的121条线索全部移交纪委监委,未发现新的线索。三是开展案件评查。开展涉营商专项评查共14件,均为合格案件。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共评查京山市院166件掇刀区院评查我院131件案件,均为合格案件,存在轻微瑕疵26处,目前,已完成整改四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共清查信访案件63件,经查发现重复信访涉法涉诉案1件,目前已结案五是法律监督专项检察。通过对公安机关、法院及司法局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核查2019至今所有立案监督案件,未发现“有案不立”情况。核查公安机关行政案件423件,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梳理2021年审限超期案件,对法院2019年办理的4件判处缓刑期限违法案件,已发出纠违通知书,法院已整改。核查民事、行政案件240件,发现6个类案监督问题和11个个案监督问题,已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清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0件,假释案件26件,共发现问题12个,已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均已整改。六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经排查不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相关情况;排查不存在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排查涉嫌违规参股借贷1件,已完成处理;排查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核查40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材料、26件假释案件材料,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2份,均已整改;排查不存在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情况。七是配合开展队伍建设自查。配合县整顿办第二巡查组开展专项巡查,根据交办的6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提升整治实效。

三、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制定《沙洋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细化“6+1+1”模式专项整治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坚持开门纳谏,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代表参加座谈,收集意见。经核查已对9人12个问题处理完毕,均兑现了从宽政策。

四、建章立制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与强基导向,规范制定预防整治顽瘴痼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告知制度》《检察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行业、充当司法掮客防范机制》《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定期核查和管理机制》《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问题考评问责机制》《关于抓日常落经常重长效 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缓刑交付执行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公正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