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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3月沙洋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字号:    】        时间:2022-04-02      

    2021年1至3月,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市院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深化理念引领、提升发展质效、厚植争创优势、持续走在前列”思路目标,大力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7人,同比上升131.2%;不捕14人,同比净增,不捕率27.5%。共决定起诉46人,同比上升84%;决定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550%,不起诉率21.7%,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9人,并列排在第二位的是抢劫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均为6人,并列排在第四位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盗窃罪,均为5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7%;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0人,占提出总数的100%,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至3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7件,同比上升7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件,占监督数的114%,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同比上升125%;已纠正6件,监督采纳率66.7%,同比减少33.3个百分点。

    3. 刑事抗诉。2021年1至3月,共提出抗诉0件,同比净减。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件次,同比净增;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6件,占提出纠正数的94.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3月,审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1人,同比净增。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书面提出纠正4件,同比上升300%,已纠正0件,同比持平。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1件,同比净增。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受理1件,同比净增,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同比净增。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情况。受理1件,同比净增。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同比下降60%,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6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7件,同比上升40%,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件(民事行政各2件),同比下降33.3%。

   (三)判决情况。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审结1件,同比净增,其中判决支持1件(民事),法院支持率100%。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不批捕逮捕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2件6人。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3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5名未成年人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5次。深入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共开展网络法治课2次。开展心理测评10次,心理疏导10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1年1至3月,共群众信访13件,其中重复信访1件

2021年1至3月,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件,发放救助人数1人。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办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情况

2021年1至3月,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案件1件2人,涉及罪名为诈骗罪。

(二)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2021年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人,决定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人。

(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2021年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4件6人,决定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3件9人。

七、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129件,其中,副检察长办理105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4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7件,占28.7%;案件管理类92件,占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