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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02      

    现将我院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今年以来,在市检察院和县委正确领导下,沙洋县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以及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长职责、廉洁从检,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履职尽责。一是认真落实重点工作 “第一责任”。围绕市院争先创优,认真开展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检察建议等重点工作,带头抓好落实。带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示范办理我院首起此类案件;带头办理涉黑案件,黄登峰案由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带头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履行沙洋中学法治副校长职责。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全年4次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认罪认罚从宽、公益诉讼、“一号检察建议”等重点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抓好工作推进。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检察长讲党课等活动,深入开展主题调研,班子成员领办民生实事8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三是做强支部建设。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对全院党支部成员进行重新调整,并对支部委员会进行重新选举。严肃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力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倡导“智圆行简、实心实政”的工作作风,以新作风对标新要求,以新担当引领新作为。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好个人事项报告。一是做好过问案件情况和从事营利活动情况排查工作。集中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开展“一家两制”和“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排查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实做深做细记录报告工作。二是支持业务部门依法严格办案、廉洁从检。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非办案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活动,杜绝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不当接触,办案过程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强化警示督导教育工作。加大检务督查力度,严格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督查活动41次,发出督查情况通报15份,开展全院警示教育专题会议10次。

(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调整班子成员2人。二是制定《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举办党组中心组、支部专题学习会议15期,专题讲座5期。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对重大决策安排、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财务支出等问题均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下发《沙洋县检察院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4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青年干警思想教育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定期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六)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市院巡察组“回头看”反馈的意见,针对指出的5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认真分析查摆原因,明确整改依据,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形成《关于对市院反馈巡视巡察“回头看”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整改措施和整改事项,着力夯实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推进整改任务的全部落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35件211人,审查起诉案件293件404人。其中,批准逮捕165人,起诉372人;不捕46人,不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着力维护公共安全,对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24人,起诉78人;着力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制毒贩毒、盗抢拐骗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批捕46人,起诉63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推动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强化保障,多措并举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今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80人,占案件总数69.3%;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96件,占比54.9% ;对121人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对89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已判决211人,采纳量刑建议191人,采纳率90.5%。初步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撤案9件;纠正漏捕1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漏犯25人,纠正漏罪28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提出抗诉3件。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三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件;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13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28件。积极稳妥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2名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为反腐败斗争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四)努力做强民事行政监督。一是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依职权对30余件民事审判和执行案件开展监督,针对法院在审判程序、诉讼文书送达以及终结执行程序等问题提出监督建议6件。对余朝峰民事执行跟进监督案和院长参加合议庭未担任审判长的民事执行类案发出2份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件。二是立足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社保行政核定等领域案件的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建议5件,对有关单位存在的普遍性违法问题及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存在的漏洞提出改进工作建议4件,均得到采纳。

(五)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受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1件,立案66件,不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加强跨区域合作,与潜江市、荆州区、沙市区三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共抓区域内湖泊湿地生态环境大保护。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召开履职评议动员会,组织5名被评议检察官开展自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加强整改。二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521条、法律文书286份、重大案件信息164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迎两会,代表委员看检察”等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新变化,面对面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四是加强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活动,监督办案活动15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做好改进和反馈工作。

三、积极开展省院、市院部署的重点专项监督工作

(一)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掘进。以抓好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先后办理黄登峰、李德康、王斌、苏凯等1个涉黑案件、5个涉恶案件,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9件19人,起诉6件54人。坚守法治原则,做到“不是涉黑涉恶的,一个不凑数;是涉黑涉恶的,一个不放过”,纠正漏捕9人,监督立案2件4人。强力“破网打伞”,严格落实“签字背书”要求,将有无“保护伞”线索作为案件审查的必经程序,发现并移送相关线索8件。切实落实“缴财断血”要求,及时主动引导公安机关准确、全面查清涉案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一起涉恶案件量刑畸轻提请抗诉。

(二)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放在今年工作的首位,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做好“迎大庆、保军运”维稳重点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化解稳控责任,对王际武非法上访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提前介入,严格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金融领域犯罪4人,起诉4人。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对中金行集资诈骗案一审提请抗诉,获中院改判,同时开展接访释法说理10余次,努力做好集资参与群体服判息访工作。二是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加大对侵害民生民利和侵吞扶贫款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涉农犯罪38人。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建立司法救助常态机制。三是主动参与污染防治。以汉江水资源保护、空气污染防治等为监督重点,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守护花海荆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主动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西荆河流域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扬尘污染治理等小专项,促进沙洋生态环境改善。

(三)全力服务民营经济、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及“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两整”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大走访调研活动,走访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护航民营经济、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打击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批捕19人,起诉26人;强化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审慎对企业管理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不批捕5人,不起诉9人,建议取保候审3人。

(四)全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未成年性侵害等关乎公众底线的重大问题,肩负起检察职责。5月中旬,向县教育局去函,抄送“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和要求,请县教育局针对校园管理、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问题开展自查。6月上旬,联合县教育局制定共同调研督导方案,组成工作小组,对全县15所学校开展了摸底排查,就查访中发现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积极参加校园与周边环境治安治理,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依法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人,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纠正违法3件,追诉1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4次,对全县67所中小学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将法治理念植根于青少年心中。

(五)全力落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作为硬任务,按照要求制作台账,做到及时接受、登记、受理、分流,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办好。依法妥善处理来信11件,来访53件,有效化解信访积案2件,按规定做到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以及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

(六)全力强化检察建议工作。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94件,其中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8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7件,其他类型检察建议4件。坚定围绕“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这一目标,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切实提升质量;采取书面送达和公开送达两种方式,监督刚性得到增强,发出的检察建议收到回复94件,回复率100%,采纳率100%。2名干警承办的检察建议在全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检察建议评比中获奖。

(七)全力控制“案-件比”。发挥好案件管理部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重要作用,针对 “案-件比”和检察业务态势分析进行研判,依据案管部门撰写的《“案-件比”情况通报》《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报告》对涉及的具体案件展开分析,明确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2019年全年“案”合计284件,“件”合计503件,“案-件比”为1.77,较去年全年下降了21.54个百分点。

四、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检察工作机制创新

(一)全面落实检察改革部署。落实《湖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第一至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管理局、司法警察大队。内设机构由原来14个精简为9个,完成组织构架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调整充实中层干部13人,完成3名检察官按期晋升,加强对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力度,实行业绩通报,激发助理和书记员的办案动力。实行“捕诉一体”改革,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优化组织保障。

(二)全面落实工作机制创新。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委会决定事项23件,检察长决定事项136件,检察官决定事项466件,真正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阅卷、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院领导直接办案153件,参加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15件。扎实开展规范案件质量专项整治“回头看”,通过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和异地交叉评查等方式对637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办案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165项问题,逐人逐案督促整改到位,以严格的案件质量管理和业务治理倒逼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

五、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三大工程”,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一)以“人才工程”为引领,突出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突出加强人才培养。坚持外出学习、培训常态化,坚持以考促学,通过“学、练、赛”等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组织干警分批赴上级检察机关学习培训43人次,积极参加省、市实战练兵、业务竞赛,促进业务能力提升。

(二)以“创新工程”为抓手,促进检察工作与科技深度融合。一是升级“智慧执检”平台,部署“智慧公诉”“智慧信访”平台,努力实现“数据勤跑路、检察官少跑腿、群众少出门”。二是将“民行检察检法网上协作机制,打造智慧民行”作为今年的创新工程项目,筹建民行诉讼职能监督辅助系统。完成了初期方案制定,邀请华宇公司完成民行工作网等辅助系统的规划设计,对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条件进行了评估。

(三)以“文化工程”为载体,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崇法守正、筚路蓝缕、务实奋进”的荆检精神,完成了以“天理、国法、人情”为主题的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检察文化的熏陶、引领作用。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完成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和工作网的“三远一网”建设,加快推进政法信息化“1234”配套项目实施。二是加强检察研究工作。落实调研与办案相结合的机制,全年共撰写调研文章12篇,被国家级刊物采用7篇,其中《方圆》采用6篇,《人民检察湖北版》采用1篇,市院内网采用3篇。三是加强检察宣传和信息工作。2019年中央级媒体发稿458篇,省级媒体发稿81篇,市级媒体发稿428篇。编发检察信息12篇,报送约稿20次。四是加强检务保障工作。抓好经费保障和预算执行工作,省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预算执行中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各种刚性支出;确保公用经费的基本运转保障到位;确保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经常性项目经费。

六、认真整改落实市院评议意见

 院党组高度重视市院对各基层院2018年、2019年上半年工作的评议意见,严格贯彻落实对照省院考评标准固强补弱工作,迅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先后召开4次党组(扩大)专题会议和2次评议问题专项分析会议,逐条逐项研读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切实可行、务求实效的整改措施。分别就评议列明的17项工作和市院考核实施办法中列明的25项考评项目结合各项重点工作与我院工作实际进行了研究部署,就我院存在的问题经专题会议反复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制定形成了《关于对市院反馈评议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对照市院评议意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确保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对能够立查立改的,坚决立查立改;对于已经无法立即改正的,从规范化、常态化着眼,从现在做起,实事求是进行整改。从制定整改方案至今,我院对应整改落实的各项要求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努力发现和纠正问题,把整改工作贯穿到日常履职之中,扎扎实实工作,认认真真整改,保证整改落实情况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9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纪律作风建设仍有待强化,个别干警违法违纪情况仍有发生。二是办案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个别案件捕后不起诉,有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办理缺乏敏感性,“三个效果”不理想。三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四是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比”等部分重点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五是当前工作压力下,提升监督质效,维护监督权威的压力比较大。政治建设还有待加强,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的力度还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院领导下,自我加压、自我提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宪法定位、弘扬改革精神、保持进取锐气,紧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大局,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守初心、担使命,服务沙洋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好法律监督关,下大力气清除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二是找差距、抓落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牢牢把握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要求,主动融入大治理格局,切实发挥好监督办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易发高发犯罪,运用大数据分析做好预防犯罪工作;抓好检察建议刚性落实,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建设以“雏凤新声、法治化育”为主题的沙洋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法治沙洋”“平安沙洋”新阵地。

三是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答新题解难题的本领。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加强“等”外案件办理;增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实现全覆盖、全适应,尽快完成70%适用率指标;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充实办案力量,加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业绩管理,提升退回补充侦查质量,严格控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充分发挥职权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类案监督;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深入推进违法行为深层次监督

四是强管理、严纪律,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风”和司法作风,以党的政治要求、司法检察政策为指挥棒,加大对办案人员的绩效考评力度,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大力弘扬“荆检精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着力培养干警“求极致”的工作作风。强化案件管理,强化检务督查,用足用好“四种形态”,真正做到严管就是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