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02      

    现将我院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今年以来,在市检察院和县委正确领导下,沙洋县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以及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长职责、廉洁从检,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一手抓业务、促发展,一手抓班子、带队伍,全力推动沙洋检察工作发展进步。一是严格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市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围绕县委部署开展工作,及时主动向市院、县委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以及政府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全年4次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积极抓好检察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认真贯彻年初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对自身的监督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发生;严格执行规范公务接待,自觉抵制礼品礼金;自觉做到公款公用,宴请私人客人或者办私事决不用公款开支;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支持业务部门依法严格办案、廉洁从检,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努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制定《2018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确定19项学习专题,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对重大决策安排、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财务支出等问题均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下发《沙洋县检察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有害信息清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切实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意识形态敏锐性。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沙洋”建设。今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2件182人,件数同比下降8%,人数同比下降14%;无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案件;受理一审公诉案件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223件303人,件数同比下降12%;起诉183件250人,件数同比下降11%。以学习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打造网站、电话、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四位一体的“一站式”综合为民服务平台。同时,果断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对王某某缠访闹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对非法上访形成震慑。积极参加校园与周边环境治安治理,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0人;对全县67所中小学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将法治理念植根于青少年心中。

(二)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加强检察监督。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在检察职能深刻调整中坚持立足办案谋发展,不断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1.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今年以来,对不构成犯罪或无羁押必要的,不批捕17人;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监督撤案6件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件,提出检察建议1份;追诉漏犯24人,漏罪3件,做到不枉不纵。对官垱、五里等6个派出所进行巡查监督,监督立案2件,初步实现监督重心下移。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2人,公安机关均立案侦查。2.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加大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检察长(含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3.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1件;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9件;针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21件;对已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12人;纠正超期羁押案件8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适应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统筹抓好裁判结果、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努力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对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办理当事人不服裁判结果申诉案1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以深化执行案款专项清理为抓手,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3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8件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全力做好其它各项检察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认真落实科技强检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政法信息化“1234”配套项目实施。完成工作网建设及“三远一网”整体方案设计。主动与业务部门建立技术协作机制,创新技术工作模式,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今年办理公诉、侦监等部门移送的技术性证据审查业务97件,办理公诉、民行、执检等部门移送的技术协助业务19件,办理民行部移送的勘验检查业务2件,办理反贪移送的同步录音录像业务1件。二是重视检察宣传。2018年国家级媒体共发稿476篇,省级媒体共发稿172篇,让群众有效感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市院外网采用260篇,荆楚公平正义网采用77篇,正义网采用32篇,荆门日报采用27篇,湖北日报采用2篇,检察日报采用8篇;积极与湖北电视台、荆门电视台、荆门电台、沙洋电视台联系协调,共发广播电视新闻73条,市级电视新闻9条,市级专题片1条,市级广播新闻64条,做到了大型活动、特色亮点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打造出生动立体的宣传渠道。三是加强检察信息工作。深度挖掘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反映检察工作中的新特点、新思路和新举措,为服务检察工作提供重要作用。全年共编发各类检察信息15期,其中约稿报送23次,被市院采用5期,省院综合采用 5 期,高检院综合采用2.5期,中办综合采用2期。四是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共撰写调研文章17篇,被国家级刊物《方圆》采用2篇,省级刊物《楚天法治》采用1篇,正义网采用1篇,荆楚公平正义网采用3篇,其中,《当前基层扫黑除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荣获“三峡区域法治论坛”征文三等奖,《浅谈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论文评为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论文三等奖。五是严格按照司法警察条例配合业务部门办案,积极履行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控申维稳、保护公诉人出庭等工作职责,为全院协调、有序、正常运转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积极开展省、市院部署的重点专项监督工作

(一)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出重拳,下重手,从提高认识、科学谋划,夯实办案思想基础;适时介入、配合联动,筑牢案件证据堡垒;全面审查、追漏补缺,强化法律监督职责;跟踪把脉、对症下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22人,起诉30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组织专班历时8个月,补充证据40余份,审查卷宗180册,审查光盘600余张,圆满完成廖海滨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确保把涉黑案件办成铁案。

(二)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中之重,高度重视金融风险,批捕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9件9人,起诉4件4人。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组织全员开展扶贫“大调研、大起底、大整改”活动,认真做好驻村工作,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动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依法起诉滥伐林木犯罪3件3人;针对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非法取用地下水等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加强监管。

(三)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省“两办”《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评议意见,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收回财政调度资金、土地出让资金等36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我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马良镇政府更换水质较高的取水点,升级自来水厂相关设备,使出厂水质达到卫生标准,全面改善了全镇居民生活用水条件,保障了用水安全,《湖北日报》予以报道。

(四)全力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及“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批捕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22人,起诉14人;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从业人员,不批捕1人,不起诉5人,建议取保候审1人。深入开展“两整”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大走访调研活动,走访高新技术企业。

(五)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多发性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批捕38件47人,起诉48件74人。加强涉农权益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办理涉及“三农”问题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加大对侵犯农民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针对农村安全饮用水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均得到解决回复,确保涉农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和落实。

四、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检察工作机制创新

(一)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带头办案要求,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及其它各类案件86件,均超过规定办案比例。落实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政策,完成20名入额检察官等级确定、2名检察官晋升和5名高级检察官等级核定工作。配合做好司法责任制第三方评估工作,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项自查,对案件线上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认真传达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政工干部培训班会议精神,对司法体制改革涉及的人财物统一管理、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检察职业保障制度及内设机构改革方向五个方面内容进行集中解读,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和改革叠加期思想政治工作。

(二)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稳步推进检察工作发展。一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检察机关审前案件分流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采取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围绕刑事审判、刑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工作深入探讨,规范证据收集固定,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不断深化改革成果。二是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涉法涉诉信访受理入口,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批阅重要群众来信和包案制度。2018年,我院共受理来访48件,来信6件,检察长亲自参与接访十余次,接访人员上百人次;对控告类、举报类、民事行政类等线索及时登记、分流转办、检查督办通报,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形成高效快捷优先查办的绿色通道,并按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申诉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刑事申诉案2件,办理国家救助案件2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我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视察我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情况,零距离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坚持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程序性信息351条、法律文书144份、重大案件信息162件、辩护与代理预约74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

五、聚焦“三大工程”,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一)以“人才工程”为引领,突出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举办“沙检讲坛”“内方学堂”活动7次,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干警上讲台等方式开展理论专业学习。组织干警分批赴上级检察机关学习培训43人次,积极参加省、市实战练兵、业务竞赛,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今年以来,两名干警入选荆门检察机关首批骨干人才库,两名干警受省院表彰。

(二)以“创新工程”为抓手,促进检察工作与科技深度融合。一是科学谋划发展,明确创新主题。院党组高度重视创新工程,按照市院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先后三次组织人员赴长林监狱驻监检察室、山东及江苏派驻监管场所全国示范检察室、红安及赤壁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参观学习,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智慧执检”创新工程项目。二是梳理风险环节,加强机制建设。针对“跑风漏气”、监督监管活动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刑事执行检察官工作职责》《收押检察工作操作规程》《出入所检察工作流程》等规程制度及操作规程,针对看守所“收、放、出、见、谈、巡、医、来、送、劳、充、押”12个“跑风漏气”风险环节,采取相应的监督办法,全面加强驻所检察监督力度。三是打造智慧平台,提升工作质效。自主研发“沙洋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智能终端系统”,设计一键约见、一键申诉、一键控告、出入所告知、权利及义务告知等功能,实现在押人员与检察官无障碍沟通渠道。系统运行以来,共收到在押人员约见申请146次,反映超期羁押问题8人次,已向公安和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有效解决了看守所代购物品加价及保管物品丢失等问题,畅通了在押人员无障碍沟通渠道,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省院执检处决定在荆门、十堰两地推广应用该系统,《荆门日报》进行了专版报道。

(三)以“文化工程”为载体,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文化设施。对图书室、荣誉室进行了充实更新,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并有完备的规章制度。新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活动场所,配备活动器材。邀请专业文化创意公司进行全院文化设计,召开沙检文化建设论证会,形成全院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初稿。二是积极搭建线上文化橱窗。以个人办公系统为平台,发表检察干警撰写的论文、创作的诗歌、随笔、书法、摄影等作品,为干警开展文化交流、提升才华提供了载体。

(四)着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全面推行检务保障信息系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化系统部署应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订落实方案,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抓好经费保障和预算执行工作。争取县政府支持经费310万元,争取省院解决经费缺口105万元,案管大楼和案管大楼绿化建设、篮球场建设、家属区庭园建设全部竣工,省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预算执行中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各种刚性支出;确保公用经费的基本运转保障到位;确保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经常性项目经费。

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肃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切实发挥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全年,开展检务督查11次,发出督查通报6次,督促干警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认真开展“正风肃纪”“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等活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

(三)积极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积极接受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查、公开审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32人次,以信件、手机报等形式定期向代表、委员汇报专项工作情况。

(四)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建设。加大案件流程监控力度,开展“日清月结”活动,对案件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全年共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71份。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通过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和常规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三次大规模的案件质量评查,抽查2013年以来已办结案件1014件,发现问题846条,向有关办案部门发送书面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工作建议10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行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规范与律师会见、律师阅卷流程,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严格落实执法违法纠正、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

七、认真整改落实市院巡察反馈意见

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的难得机遇,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先后召开两次党组(扩大)专题会议和两次巡察问题专项分析会议,逐条逐项研读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切实可行、务求实效的整改措施。

根据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反馈巡察情况的意见,我院党组结合市院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我院实际,就我院存在的问题经专题会议反复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制定形成了《关于对市院反馈巡察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对照市院评议意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确保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对能够立查立改的,坚决立查立改;对于已经无法立即改正的,从规范化、常态化着眼,从现在做起,实事求是进行整改。从制定整改方案至今,我院对应整改落实事项6类18项具体问题,有11项整改任务目前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努力发现和纠正问题,把整改工作贯穿到日常履职之中,扎扎实实工作,认认真真整改,保证整改落实情况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调整布局、重振行装的第一年。2018年我们坚持宪法定位,坚定依法履职,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基层党建较为薄弱,党内组织生活还不够规范;二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对一些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我们的作为还不够;三是法律监督主业还有待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比较薄弱;四是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有待完善,中层骨干人才缺乏的局面还未有效改变;五是检务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资金缺口较大,还需进一步争取上级支持。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常抓不懈,努力解决。

2019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落实市院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对标“五个过硬”,持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做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二)更加有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把好法律监督关,下大力气清除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加快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努力夯实监督主责主业。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做实做强做优主责主业。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做实刑事诉讼监督,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做优公益诉讼监督,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全面平衡充分的发展。积极向市院汇报职务犯罪线索。坚持用新理念、新办法、新方式推动构建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的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

(四)全面落实检察改革部署。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扎实推行“捕诉合一”,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模式,提高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审前程序主导作用,进一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五)坚持更高标准从严治检。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检务督查、案件管理,实现全院、全员、全过程案件质量管控全覆盖。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司法质量、效果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一坛一堂一基地”作用,积极开展实战岗位练兵,切实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完善网上清单工作法,切实提高综合事务管理效率;加强“三远一网”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继续推进“三大工程”建设,提升检察工作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