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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公益诉讼织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网”

【字号:    】        时间:2024-07-04      

(通讯员 程瑶瑶)“感谢检察机关组织召开此次听证会,让我们意识到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造成的严重后果。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6月28日,沙洋县检察院就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召开听证会。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受邀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代表参加听证


据了解,2023年5月14日至21日,沙洋县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发现,沙洋县部分乡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时,对公民个人信息未依法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情形。针对这一情况,沙洋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检察官对辖区各乡镇村务公开栏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摸排。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沙洋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各乡镇村务信息公开栏中的教育补助台账、救助人口一览表、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花名册等信息表中,普遍未隐去公示对象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以及家庭详细住址等敏感信息,涉及人数众多,极易引发电话骚扰、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上述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共计约2370余条,均未进行任何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以详实的数据和事实为依据,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随后,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代表就案情和听证事项进行了情况说明,他们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主动认领问题,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意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对正在公示期的信息,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部分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在听取各方发言后,3名听证员经过集体评议,一致认为部分乡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未对公民个人敏感信息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相关行政机关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条件。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根据听证意见,就公益受损情形、具体整改措施等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分别磋商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


“数字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沙洋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贤双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相关职责,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